元末明初:《投赠兼善都水二首 其二》 – 郯韶 2020-12-05 元末明初 作者 : 郯韶 朝代 : 元末明初 视草堂深近玉除,每从进讲佩银鱼。 南宫昼漏通青琐,东井金文焕石渠。 古篆久知通史籀,新诗端拟过黄初。 茂陵多病缘行事,惟待青冥荐《子虚》。 标签:元末明初, 元末明初时期诗文, 郯韶, 郯韶的简介 上一篇:元末明初:《题赵仲穆画》 - 郯韶下一篇:元末明初:《西湖竹枝词六首 其四》 - 郯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