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女史咏十八首 其八 女贞木杨氏》 – 杨维桢 2020-12-05 元末明初 作者 : 杨维桢 朝代 : 元末明初 守死重闺事不睽,九泉不负陆郎妻。 至今坟上女贞木,不受商陵怨鸟栖。 标签:元末明初, 元末明初时期诗文, 杨维桢, 杨维桢的简介 上一篇:元末明初:《赠张帅》 - 张宪下一篇:元末明初:《吴咏十章用韵复正宗架阁 其九》 - 杨维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