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送李景先录判》 – 陈基 2020-12-05 元末明初 作者 : 陈基 朝代 : 元末明初 阊门柳枝短,君行不可缓。 赠君不折杨柳枝,劝君饮此金屈卮。 丈夫将身誓许国,安用当歌伤别为。 青丝络控黄金勒,游宦鄱阳山水国。 何处春风最忆君,琵琶洲上蘼芜碧。 标签:元末明初, 元末明初时期诗文, 陈基, 陈基的简介 上一篇:元末明初:《山居首夏十首示外孙陈祖兰 其三》 - 李祁下一篇:元末明初:《旧县》 - 陈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