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律诗二首奉寄玉山徵君 其二》 – 郯韶 2020-12-05 元末明初 作者 : 郯韶 朝代 : 元末明初 徵君一月不出屋,客来喜值清秋时。 会稽录事应当别,笠泽高僧定赋诗。 新月忽从溪上出,清尊还向竹间移。 殷勤持寄于高士,切勿愁吟两鬓丝。 标签:元末明初, 元末明初时期诗文, 郯韶, 郯韶的简介 上一篇:元末明初:《有怀梧竹主人山阴道士云台外史兼简龙门开士》 - 陈基下一篇:元末明初:《柳塘春口占四首 其三》 - 顾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