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高氏祖庙诗 其二》 – 湛若水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湛若水 朝代 : 明朝 于穆大宗,本支太尉。 继继其传,迨于五世。 维行营公,扈驾而南。 聿来于温,厥家且蕃。 是曰世则,高奥之始。 维木载根,维源斯水。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湛若水, 湛若水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肖鹤陈大尹入觐 其二》 - 区越下一篇:明朝:《自述》 - 李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