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侄应教之嵩明省亲》 – 李绍兴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李绍兴 朝代 : 明朝 去岁滇池一棹回,今朝江口片帆开。 竹林未暖论文席,官舍遥持介寿杯。 声价待收韩愈第,山川要壮子长才。 堂前若问平安否,数点沙鸥一钓台。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绍兴, 李绍兴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灵山寺》 - 李恺下一篇:明朝:《重阳登高》 - 杨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