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再韵 其一》 – 邵宝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邵宝 朝代 : 明朝 老朽判为世所捐,定交今喜得青年。 清泉白石非君事,行作蓬莱顶上仙。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邵宝, 邵宝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棕蒲 其二》 - 邵宝下一篇:明朝:《王友石渭川烟雨图为施克文题》 - 邵宝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