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黄平倩落字》 – 袁宏道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袁宏道 朝代 : 明朝 诸君且停諠,听我酒正约。 禅客匏子卮,文士银不落。 酒人但盆饮,无得滥杯杓。 痛饮勿移席,极欢勿嘲谑。 当杯勿议酒,屈罚无过却。 种种皆欢候,违者三大爵。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袁宏道, 袁宏道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冬夜集顾升伯斋中剧谭偶成》 - 袁宏道下一篇:明朝:《和方子公童字》 - 袁宏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