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题墨兰寄恽宪副公甫先生 其一》 – 符锡 2020-12-05 明朝(五) 作者 : 符锡 朝代 : 明朝 幽兰美深谷,吐花春载阳。 虽殊桃与李,物性固有常。 我愿将此草,树之彼高岗。 佳人被采撷,衣带袭馀芳。 无视山中桂,露零秋自伤。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符锡, 符锡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秋日京邸述怀 其二》 - 符锡下一篇:明朝:《山居喜汤别驾枉顾别后奉呈此作》 - 符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