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林居漫兴 其二》 – 安希范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安希范 朝代 : 明朝 齿发惊馀五十年,羲图犹未绝韦编。 知几须彻无名始,观妙应窥太极前。 尼父尚留坛畔杏,元公偏爱沼中莲。 蒲团坐到忘言处,瞥见西山一爽然。 标签:安希范, 安希范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郑太初仪部远谪永宁出都门诸公赠言见示次吴采于侍御韵奉赠 其四》 - 安希范下一篇:明朝:《龙山咏 其二 万羊冈》 - 安希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