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诞第二孙再用韵 其一》 – 严嵩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严嵩 朝代 : 明朝 又传熊梦符新兆,更藉犀钱续旧欢。 身事总知堪付子,老年因叹未休官。 棠留锦水祥源远,桃熟丹丘福果完。 为谢少陵歌抱送,新诗都下尽传看。 标签:严嵩, 严嵩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西苑匾豆花 其二》 - 严嵩下一篇:明朝:《以玉带付东林寺僧并纪以诗予昔读书此寺 其二》 - 严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