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钱刑部之四川》 – 严嵩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严嵩 朝代 : 明朝 使节初从东浙归,又看衔命下彤闱。 明经断狱曾何忝,拥传还乡倍有辉。 北极星辰移益部,层霄雷雨洒圜扉。 平反有奏还相寄,遥睇江关朔雁飞。 标签:严嵩, 严嵩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夜叩金海祠同五臣舟还 其一》 - 严嵩下一篇:明朝:《次韵赠别张银台归吴 其一》 - 严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