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白贞夫皇甫子安二郎中谪官诗以赠之》 – 严嵩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严嵩 朝代 : 明朝 二子南宫彦,辉连琼树枝。 赤墀鸣玉地,粉署握兰时。 佐郡才何屈,登途意转迟。 临分赠长剑,持此慰相思。 标签:严嵩, 严嵩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予昔卧痾钤山有终焉之志矣既而复玷朝籍不自意叨窃至今偶诵姑苏蔡九逵往年为予作钤山堂诗有他年玉带归山灵喜无愧之句感念其情因纪一绝并寄谢蔡君》 - 严嵩下一篇:明朝:《刑部杨郎中精于医术尝巳予疾于艰亟兹出守夔郡作诗赠之》 - 严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