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黄公郎下第请三代诰还潮 其一》 – 林熙春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林熙春 朝代 : 明朝 圣主当阳诏槱薪,虞门大辟一番新。 凤毛五色天南贵,骏骨千金冀北珍。 讵谓明珠犹按剑,顿教珙璧却疑珢。 勉旃莫作知希叹,转眼知君合有人。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林熙春, 林熙春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辛酉元旦》 - 林熙春下一篇:明朝:《东巡纪事十一首 其九 读武清志河差》 - 林熙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