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胡主事榷税荆州》 – 唐顺之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唐顺之 朝代 : 明朝 南州饶齿革,此去岂徒然。 言征山海赋,用助水衡钱。 井邑千金市,江门百丈船。 锥刀未可算,宽大见君贤。 标签:唐顺之, 唐顺之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朱仙镇观岳将军庙》 - 唐顺之下一篇:明朝:《夏日听沈君弹琴诗三首 其二》 - 唐顺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