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闰八月初十夜酌樊淑鲁为余诵田御宿邀赏望夜之作口占次韵》 – 孙传庭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孙传庭 朝代 : 明朝 天涯知己共清时,济胜招携喜未迟。 三五况当明月夜,寻常已是菊花期。 尘销北塞偏宜酒,兴续南楼倍可诗。 雅会几能逢此夕,须教尽醉莫轻辞。 标签:孙传庭, 孙传庭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永明寺同诸友夜酌不坏广莫二上人啜茗在坐 其一》 - 孙传庭下一篇:明朝:《秋夜不寐 其五》 - 孙传庭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