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荷亭饮丁竟豪宪副次韵 其二》 – 孙传庭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孙传庭 朝代 : 明朝 小筑南洲迥,鸣驺喜贲然。 芰荷迎剑佩,箫鼓振林渊。 酒继平原后,诗追大历前。 使君饶藻逸,伯仲见青莲。 标签:孙传庭, 孙传庭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火树 其二》 - 孙传庭下一篇:明朝:《园居 其七》 - 孙传庭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