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题无学卷兼柬三怀上人时同寓匡庐 其一》 – 邹元标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邹元标 朝代 : 明朝 见说栖霞曾住世,忽闻飞锡在匡庐。 非生非死应须识,莫向岩头又著书。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邹元标, 邹元标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和周吏部海门公韵 其七》 - 邹元标下一篇:明朝:《蓝生扩之常虑予召毁故作此解之 其三》 - 邹元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