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友有以居间事谒者作此示之 其二》 – 邹元标 2020-12-05 明朝(四) 作者 : 邹元标 朝代 : 明朝 岭外桃花深几许,庭前松竹自青青。 江头几遇纫兰者,也向渔翁咏独醒。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邹元标, 邹元标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谩吟六首 其一》 - 邹元标下一篇:明朝:《丁酉元旦口占》 - 邹元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