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赠别史郎中应之还张秋 其二》 – 谢榛 2020-12-05 明朝(三) 作者 : 谢榛 朝代 : 明朝 安平南去道,官署在河浔。 一水风烟色,三秋鱼鸟心。 才高君柱石,计拙我山林。 应念离居者,虫鸣蔓草深。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谢榛, 谢榛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赠平乡赵隐君》 - 谢榛下一篇:明朝:《暮秋柬徐别驾载卿》 - 谢榛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