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潘去华侍御还朝去华在粤著书名百六书成而召故次首及之 其四》 – 叶春及 2020-12-05 明朝(三) 作者 : 叶春及 朝代 : 明朝 独抱瑶琴久不弹,为君一曲再三叹。 从天玄鹤兼云下,便欲因之寄羽翰。 标签:叶春及, 叶春及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中秋饮姚氏园亭》 - 叶春及下一篇:明朝:《白云山楼中 其五》 - 叶春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