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草堂前芙蓉正吐口占数绝为别 其四》 – 朱浙 2020-12-05 明朝(三) 作者 : 朱浙 朝代 : 明朝 楚水吴山未了因,匆匆魂梦客边身。 拒霜已是何年种,刚得今朝作主人。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朱浙, 朱浙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甲辰岁大饥莆中民风八首 其五》 - 朱浙下一篇:明朝:《送吴文济入闽》 - 李舜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