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回至吕瑰再次王韵辞其赆》 – 潘希曾 2020-12-06 明朝(一) 作者 : 潘希曾 朝代 : 明朝 久依香案玉皇前,手捧纶音下九天。 不用橐金酬使越,须知封土在安边。 周爰归去风生袖,长揖分离思满川。 从此相望无远迩,讴歌同荅太平年。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潘希曾, 潘希曾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回渡富良江二首 其二》 - 潘希曾下一篇:明朝:《回次坡垒示伴送陪臣》 - 潘希曾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