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禽言六首 其四》 – 李梦阳 2020-12-06 明朝(一) 作者 : 李梦阳 朝代 : 明朝 提壶卢,壶卢提,盛酒背母私饷妻。 妻可再得,母思罔极。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梦阳, 李梦阳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禽言六首 其一》 - 李梦阳下一篇:明朝:《禽言六首 其六》 - 李梦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