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怀知诗 其十 朱提刑升之》 – 祝允明 2020-12-06 明朝(一) 作者 : 祝允明 朝代 : 明朝 渚萍漂泊合江蓠,并逐东流更不移。 岂独松篁能晚节,共抛簪绂向明时。 烟霞草树春容与,霄汉星辰夜陆离。 惭愧逢人说桑梓,只如黄卷对光仪。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祝允明, 祝允明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怀知诗 其六 汤徵君文守》 - 祝允明下一篇:明朝:《怀知诗 其十二 吴文定公》 - 祝允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