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刑部诸公赏菊韵二首 其二》 – 邹智 2020-12-06 明朝(一) 作者 : 邹智 朝代 : 明朝 写尽寒烟与败胶,爱花宁厌赏花劳。 酒兵入阵霜初破,诗将登坛月正高。 绝俗自宜莲并价,策勋当与杞同曹。 故知逸兴真难尽,更约明年共和陶。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邹智, 邹智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中秋赏月 其二》 - 邹智下一篇:明朝:《送林居鲁之杭州》 - 邹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