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留侯》 – 龚诩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龚诩 朝代 : 明朝 已闻赤帝收秦鹿,又见乌江刎楚猴。 一点报韩心已遂,重轻宜不较封留。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龚诩, 龚诩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赵松雪竹石》 - 龚诩下一篇:明朝:《田园杂兴 其二》 - 龚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