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分得清白遗后寿曹时中宪副》 – 沈周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沈周 朝代 : 明朝 东家归人买田地,西家归人置歌妓。 先生亦是归来人,完名怕著黄金累。 教儿但守旧茅堂,鬼瞰不能低可住。 先生高寿却瞰人,东田不存西妓去。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沈周, 沈周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六十一自寿》 - 沈周下一篇:明朝:《双寿为钱时用赋》 - 沈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