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题王理之草心斋》 – 沈周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沈周 朝代 : 明朝 青青坟上草,坟下母不起。 根秪母处生,其心发子所。 子心所以发,在母非黄土。 母德如阳春,恩大无可补。 永怀天地间,不共草荣腐。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沈周, 沈周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冬日过田家》 - 沈周下一篇:明朝:《陪吴匏庵载游瑞云观寻道士不遇和前题韵》 - 沈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