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陶诗 酬刘柴桑》 – 李贤(原德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李贤(原德 朝代 : 明朝 嗟我承佳惠,多君义已周。 况有珠玉句,清如江水秋。 譬之嘉禾茂,稂莠净田畴。 厚德不可虚,赓酬许我否。 何日携琴酒,同为山水游。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贤(原德, 李贤(原德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和陶诗 移居二首 其二》 - 李贤(原德下一篇:明朝:《和陶诗 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途中》 - 李贤(原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