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次邹都宪韵》 – 李贤(原德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李贤(原德 朝代 : 明朝 晓出都门兴已浓,长亭南去蜀川通。 数行白雁浮云外,一抹青山落照中。 行已但遵先圣训,济时须继古人功。 平生亦有澄清志,愿补中兴治道隆。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贤(原德, 李贤(原德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寄延绥参赞曹少卿》 - 李贤(原德下一篇:明朝:《过黄河》 - 李贤(原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