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送曹判官苏州治水二首 其二》 – 李昌祺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李昌祺 朝代 : 明朝 闻道姑苏郡,东南近海潮。 圩田多夏潦,场圃减秋苗。 平易遵前训,烦苛革旧条。 更应持洁慎,玉帛此乡饶。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李昌祺, 李昌祺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送曹判官苏州治水二首 其一》 - 李昌祺下一篇:明朝:《送陈郎中重使西域十首 其四》 - 李昌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