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十二月二十四日夜忆母亲作三首 其二》 – 唐之淳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唐之淳 朝代 : 明朝 去岁还家逼岁除,厨人灯火祭更初。 悬知今夜团栾说,说著邳州不得书。 标签:唐之淳, 唐之淳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十一月二十日夜陪我公校阅所抄唐人绝句诗因拟作五首奉献 其四》 - 唐之淳下一篇:明朝:《岁暮奉呈公相》 - 唐之淳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