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晚年病目诗 其七》 – 乌斯道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乌斯道 朝代 : 明朝 左氏云丧明,昭明亦复尔。 二人至修姱,佳名播千祀。 丧明予似之,功业胡能比。 蚀月还耿光,著述犹可拟。 标签:乌斯道, 乌斯道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晚年病目诗 其四》 - 乌斯道下一篇:明朝:《赋得吴王避暑宫陶侃读书堂二诗送丁鹤年归武昌 其二》 - 乌斯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