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应制作潇湘八景 其七 渔村夕照》 – 朱同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朱同 朝代 : 明朝 茅屋人家小门径,红蓼白蘋欲齐胫。 收缗晒网插疏篱,短渚长洲递相映。 红轮留照悬远空,水村泽国俱春融。 饭饱不知身外事,欸乃一曲歌淳风。 标签:明, 明时期诗文, 朱同, 朱同的简介 上一篇:明朝:《次韵冯伯昂见寄 其一》 - 朱同下一篇:明朝:《送人归后有怀》 - 朱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