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过东昌东徐太守同年 其二》 – 岳正 2020-12-06 明朝(七) 作者 : 岳正 朝代 : 明朝 万里边沙恰放还,玉堂不许著疏顽。 道途未了东南债,又向闽天去看山。 标签:岳正, 岳正的简介, 明, 明时期诗文 上一篇:明朝:《花鸟图 其三》 - 岳正下一篇:明朝:《莆阳郡斋观物有感 其六》 - 岳正 发表评论